HYBE IM

2024.04.02arrow

HYBE IM 遊戲服務條款與條件

 

第 1 條(目的)

本條款與條件旨在規定本公司及其會員使用 HYBE IM Co., Ltd.(以下簡稱「本公司」)所提供與遊戲和服務相關之權利、義務、責任及其他必要事項。

 

第 2 條(術語定義)

① 本條款與條件中使用的術語定義如下:

1. 「會員」係指同意本條款與條件,簽訂服務協議並使用本公司所提供服務的人士;

2. 「臨時會員」係指未透過外部帳戶連結或驗證其帳戶資訊,或透過訪客登入模式使用至少部分服務的會員;

3. 「裝置」係指個人電腦、手機、平板電腦、掌上型遊戲機、遊戲機、VR 等可以下載或安裝內容的裝置;

4. 「平台」係指為透過裝置下載、安裝和使用內容而提供的所有程式和服務;

5. 「應用程式」係指透過裝置下載或安裝以便使用本公司提供服務的所有程式;

6. 「遊戲服務」係指由本公司向會員提供的付費或免費遊戲和其他服務;

7. 「內容」係指以數位方式所建立、與本公司提供的所有服務相關的所有付費或免費內容(角色、遊戲資金、物品等);

8. 「付款」係指透過本公司認可的付款公司付款,以購買或使用服務內的內容;

9. 「開放市場」係指為在裝置上安裝應用程式並進行付款而建構的電子商務環境;

10. 「帳戶資訊」係指會員提供給本公司的資訊,例如會員號碼、外部帳戶資訊、裝置資訊、暱稱、個人檔案圖片、好友清單、遊戲使用資訊(角色資訊、物品、級別等)、使用費支付資訊等;

11. 「合作夥伴服務」係指本公司透過與其他服務公司的合作所提供的服務,並且係指所提供的單個或所有服務,以便可以使用關聯服務的訂閱資訊在裝置上使用;

12. 「貼文」係指會員在使用遊戲服務時所發佈之文字、文件、圖片、音訊、影片或資訊等;及 

13. 「會籍終止」係指會員終止與本公司之服務使用協議。

14. 「居住地」意指會員擬居住的國家或區域。作為實施本條款,居住地原則上應根據會員註冊時存取服務的 IP 位址來判定,但若會員在長時間內重複存取該服務,相關區域可被視為居住地。

② 本條款與條件所使用之術語定義,除本條第 1 項規定者外,應受相關法律及其他一般商業慣例約束。

 

 

第 3 條 (公司資訊之提供等)

本公司於網站(以下簡稱「網站」)或本公司營運之服務內顯示下列事項,使會員能輕易瞭解或經由連線畫面顯示:

1. 商標名稱和代表姓名;

2. 營業地點的地址(包括提交會員投訴的地址);

3. 電話號碼、電子郵件信箱;

4. 商業登記號碼、電話行銷商業報告號碼;及

5. 服務條款與條件以及隱私權政策

 

第 4 條(條款與條件之效力及變更)

① 本公司應在網站上發佈本條款與條件的條文,以便會員查看,或在服務或連線畫面上提供。在這種情況下,應在本條款與條件的條文中強調和清楚地顯示或處理有關服務中斷、訂閱撤銷、退款、取消和終止協議以及本公司的免責聲明等重要條款,以讓會員可以在單獨的連線畫面上輕鬆理解。

②同意本條款與條件並註冊會籍的會員,自同意本條款與條件之時起,應受所同意之條款與條件約束,且若條款與條件有修訂,則自修訂生效之時起,應受修訂後之條款與條件約束。同意本條款與條件,即表示會員同意定期瀏覽網站,查看條款與條件的任何變更。

③ 如果認為有必要,本公司得修改本條款與條件。如屬變更條款與條件之情況,本公司應設定變更後條款與條件之條款與生效日期,並於生效日期前 7 日內透過網站或連線畫面於線上公告。但是,如果對條款與條件的條文作出對會員不利的修訂,則應在生效日期前 30 天以與正文相同的方式就修訂通知會員。在這種情況下,修改前後的條文應清楚進行比較和顯示,以便會員易於理解。

④ 會員有權不同意修訂後的條款與條件。如果會員對本條款與條件的任何修訂有異議,他們得終止根據舊的條款與條件簽訂的服務使用協議(終止會籍)並停止使用服務。但是,如果會員沒有在修訂後的條款與條件生效日期之前表達拒絕之意,並且在未明確表達拒絕的情況下使用服務(儘管他們已獲告知他們將被視為已同意修訂後的條款與條件),他們仍應被視為已同意修訂後的條款與條件。

 

第 5 條(營運政策)

①為保護會員權益及適用本條款與條件所必需之事項,並維護服務內部的秩序,本公司得透過在本條款與條件中規定特定範圍,就委託事項訂定個別之政策(以下簡稱「營運政策」)。同意本條款與條件,即表示會員應遵守每項服務及其他附加服務的個別營運政策。

② 為確保會員瞭解該等營運政策,本公司應透過在網站或服務畫面上發佈營運政策,或以會員能輕易辨識的方式提供連線畫面,通知會員有關營運政策的資訊。

③ 營運政策修訂與大幅變更會員權利或義務或變更本條款與條件規定具有相同效力者,應適用第 4 條第 3 項之程序。然而,如果營運政策的修訂不屬於下列任何一款所述之情況,或具有與變更本條款與條件之條文相同的效力,本公司應在按照本條第 2 項所述的方法提前發出修訂通知後,適用修訂後的營運政策:

1. 透過指定授權範圍,修訂本條款與條件中授權的事項;

2. 修訂與會員權利或義務無關的事項;或

3. 在會員可預測的範圍內,在根本上不偏離本條款與條件中規定條文的情況下修訂營運政策。

 

第 6 條 (使用契約之簽訂及使用起始)

① 想要成為「會員」的使用者應同意本條款與條件,並按照本公司提供的表格和程序申請使用,當本公司接受請求時,本公司和使用者之間應簽訂使用協議。但是,根據會員希望使用的平台,本公司提供的表格和程序可能會有所不同。

②申請人依個人資料保護法規定應取得法定代理人之同意或未成年者,依相關法律規定,應完成法定代理人之同意程序,始得繼續有效使用服務。申請使用時,使用者應提供真實資訊。不遵守此規定的會員不得主張任何權利,並可能受到相關法律的懲罰。

③根據會員在申請使用時提供的資訊,本公司可能會改變所提供服務的使用範圍和時間。必要時,本公司得向會員要求其他資訊,以提供上述選擇性服務或調整所提供服務的範圍。

④ 如果會員使用本公司與第三方合作提供的服務,他們可能需要同意本公司或第三方提供的單獨服務條款與條件。服務內容、本公司與第三方和會員之間的權利和義務等,應受本公司或第三方提供的單獨條款與條件以及營運政策的約束。

⑤ 原則上,本公司應接受會員之使用申請。但是,凡屬下列各款所述之使用申請者,本公司得拒絕接受,甚或在核准後予以取消。

1. 申請不符合服務規定,例如錯誤輸入會員資訊、未取得法定代理人同意,或未確認已取得同意;

2. 使用者試圖在本公司未提供服務的國家或地區使用服務,或透過異常或間接方式使用服務;

3. 使用者超過本公司提供的各平台可用帳戶的最大數量;

4. 使用者試圖使用服務,以期將服務用於妨礙社會福祉、秩序或良好道德,或破壞本公司利益或牟利;

5. 使用者在暫時中止以調查違反本條款與條件的行為期間,於會籍終止後申請重新註冊;

6. 會員的重新註冊受到限制,例如會員在終止會籍後一 (1) 個月內嘗試重新申請會籍;

7. 使用者為執行相關法律(例如遊戲產業促進法、資訊通訊網路之利用促進及資訊保護法等)所禁止之行為而申請使用服務;或

8. 基於與前款相同之其他原因,服務之提供經判定為不適當。

⑥ 若屬於下列任何一款所述之情況,本公司得不予核准,直至相關原因得到解決:

1. 想要成為會員者,尚未依相關法律及法規完成申請使用之必要程序;

2. 本公司的設施無法處理或發生技術問題;

3. 存在服務失敗或服務使用費或付款方式失敗;或

4. 由於與上述各款相同之其他原因,被認定為難以接受使用申請。

⑦ 如果會員完成協議程序或提供使用服務所需的全部資訊,在無撤銷或拒絕核准的理由下,本公司應立即提供服務。對於某些服務,如果服務因本公司的需要而從指定日期開始,或需要單獨協議,則服務得在相關程序完成後開始,包括同意單獨的條款與條件。然而,若第 5 項之事項於日後確認,則依據本條款與條件之規定,該協議得予以終止,而不限制使用或退還使用費。

⑧本公司因營業或技術故障、檢驗等原因無法啟動服務時,應於網站或個別服務網站等相關網站上發佈通知,或直接通知會員。

⑨ 本公司應透過網站或官方社群提供使用每項服務所需的最低或建議技術規格資訊。為使用服務,會員應確認裝置規格、有線/無線通訊網路品質等是否適合使用服務。為了順利使用服務,可能需要安裝其他程式。

⑩ 由於環境變化(如更新和技術開發),使用服務所需的技術規格資訊可能會發生變更,本公司對技術規格資訊的變更概不承擔任何責任。

⑪ 會員應負責支付因使用本公司提供之服務而產生之網際網路連線/手機費用。如果需要驗證使用本公司提供的服務所需的網際網路連線/手機費用,會員在使用本公司提供的服務之前,應聯絡會員所使用的行動通訊服務供應商或網際網路服務供應商。

⑫ 為方便會員使用,本公司得為服務提供臨時會員功能。使用臨時會員功能時,如果下列任一情況適用,帳戶資訊可能會被刪除或紀錄可能無法驗證,並且透過臨時會員功能使用之服務的帳戶資訊稍後可能無法連結或傳輸。在此情況下,本公司不保證帳戶資訊之復原,且對於賠償或損害概不負責,除非是因本公司之故意或重大過失所造成:

1. 裝置已變更;

2. 裝置已修改或重設;或

3. 會員從裝置刪除全部或部分內容,例如應用程式。

 

第 7 條(服務之提供與使用)

① 在向會員提供服務時,本公司應提供其他附加服務,包括本條款與條件中規定的服務。

② 除本條款與條件外,使用者還得要求就每項服務簽訂個別條款與條件。當會員同意遊戲的條款與條件、申請使用且本公司核准申請時,得使用需要個別條款與條件的遊戲。

③本公司應按照本公司的商業政策在一定的時間內提供服務。本公司應在網站或遊戲的初始畫面上以適當的方式通知服務時間等。然而,視營運需要(如定期系統檢查、伺服器擴充和更換、新增遊戲內容、各種錯誤修補,以及更換新服務),服務可能會暫時中止一段時間,在這種情況下,本公司應透過網站或個別服務,以適當方式提前通知使用者有關條款和時間的資訊。然而,若本公司因不可避免之原因無法事先通知使用者,本公司得於事後通知使用者。

④ 在向使用者提供服務時,本公司得依據相關法律、使用者年齡及服務使用程序,限制部分服務之使用。在此情況下,本公司應提前通知會員相關內容。

⑤ 會員得透過無線網際網路、開放市場、應用程式商店、線上網站(入口網站、遊戲網站或公司首頁等)及其他行動電信業者的免費或付費管道使用網路,使用本公司提供的服務,對此可能會收取行動電信業者規定的特定數據費用。

⑥ 若屬於透過網路服務下載和安裝的應用程式或使用的服務,將以適合裝置或電信業者特性的方式提供。若屬裝置變更、號碼變更或國際漫遊的情形,可能無法提供全部或部分服務,且在此情況下,本公司概不負責。此外,可能會進行背景作業,在這種情況下,可能會根據裝置或電信業者的特性產生額外費用,本公司對這些費用概不負責。

 

第 8 條(資訊之提供與收集)

① 本公司應以易懂的方式,在服務起始畫面、連線畫面、遊戲內等顯示下列項目。

1. 遊戲名稱;

2. 年齡分級;

3. 評級分類編號;

4. 製作日期;

5. 遊戲製作人或經銷商的報告號碼或註冊號碼;

6. 依據「遊戲產業振興的相關法律」 等相關法令,有標示義務的機率型道具相關資訊;及

7. 本公司認為必要之其他事項。

② 本公司得保存和儲存會員之間在服務中進行的所有通訊,例如聊天、信件、私語等。本公司僅得在下列任何情況下檢視此資訊,且第三方僅得在經法律授權的情況下存取此資訊:

1. 為調解會員之間的爭議、處理申訴、維護遊戲秩序或改善服務,該資訊屬必需;

2. 為調查諸如帳戶盜竊、現金交易、漏洞利用、遊戲內欺詐、言語虐待等欺詐行為,該資訊屬必需;或

3. 為調查、處理、確認或糾正其他違反法律或嚴重違反本條款與條件第 13 條(會員義務)規定的條款與條件,該資訊屬必需。

③本公司或第三人依第 2 項規定檢視會員聊天、信件、私語等資訊時,應告知會員其存取之原因及範圍。但有前項第 2 款及第 3 款情形時,應將資訊檢視之原因及所檢視資訊中與本人相關之部分,於事後通知其資訊被檢視之人士。

④ 為使服務運作順暢平穩、改善服務品質,本公司得收集並使用會員之個人電腦、行動裝置設定及規格資訊、作業系統、版本及目前執行之程式等資訊。

⑤ 為改善服務和向會員介紹服務,本公司可能會向會員索取其他資訊。會員得接受或拒絕相關請求,如果本公司提出此請求,本公司還應告知會員拒絕此請求的可能性。

 

第 9 條(變更及暫停服務)

① 會員得依據本條款與條件、營運政策及本公司制定的規則使用本公司提供的服務,且本公司對服務的製作、變更、維護、維修等擁有全面的權利。

② 本公司得根據營運或技術需求變更服務,以提供順暢的服務,且在進行任何變更之前,應於服務內通知使用者。但是,如果由於錯誤修正或緊急更新而有無法避免的變更需求,且此類變更不構成重大變更,或者如果存在無法避免的情況,例如伺服器設備缺陷或緊急安全問題,得在事後發出變更通知。

③ 若屬於下列任何一款所述的情況,服務可能會在一定時間內不予提供,在此期間,本公司無義務提供服務:

1. 此類暫停對於維護、更換、定期檢查資訊和通訊設施(例如電腦)或修改遊戲內容或服務屬必要;

2. 此類暫停對於解決電子侵權行為(例如駭客入侵、電信事故、會員的異常遊戲使用者行為以及意外的服務不穩定)而言屬必要;

3. 當相關法律、政府政策、商業協會遵循規則等禁止或限制在特定時間或以特定方式提供服務時;

4. 因自然災害、緊急狀況、停電、服務設施故障、服務使用堵塞等原因,無法提供正常服務;或

5. 本公司有重大的管理需求,需要暫停,例如分割、合併、業務轉移、業務廢除或相關服務的收入惡化。

④ 如屬第 (3) 1 項規定者,本公司得指定特定期間,暫停遊戲服務。在此情況下,本公司應至少提前 24 小時於網站或遊戲服務之初始畫面通知會員。

⑤ 如屬第 (3) 2 項規定者,本公司得暫停遊戲服務,而無須事先通知。在此情況下,本公司得在網站或遊戲服務初始畫面發佈暫停通知。

⑥就使用本公司提供的免費服務而言,本公司不對會員遭受的任何損害負責,除非由本公司的故意或重大過失造成。

⑦就使用本公司提供之付費服務而言,如因可歸責於本公司之事由,致服務暫停或失效持續發生超過每日 4(累計)小時,而未事先通知者,本公司應將固定期限付費服務帳戶免費延長相當於服務暫停/中斷時間 3 倍的使用時間,在這種情況下,會員不得向本公司請求任何其他單獨的損害賠償。若本公司事先通知因伺服器維護而導致服務暫停或故障,但服務暫停/故障時間超過 10 小時,應根據超出的時間免費延長使用時間,在這種情況下,會員不得向本公司請求任何其他單獨的損害賠償。

⑧ 若屬於 (3) 3 或 4 項所述的情況,本公司得因技術及營運需求而暫停所有服務,並得透過提前 30 天在網站上發佈暫停服務通知,暫停提供服務。若有無法事先告知之無法避免的情形,得於事後通知。

⑨ 如因嚴重管理原因而難以繼續提供服務(如因業務轉讓、分割、合併等原因停止業務、服務提供協議到期、服務利潤顯著惡化等),本公司得暫停所有服務。在這種情況下,應在網站、遊戲服務的初始畫面或連線畫面發佈有關暫停日期、暫停原因、補償條件等的通知,直到暫停日期前 30 天為止。

⑩ 對於會員免費取得之內容、無剩餘使用期限之付費訂閱或定期付費項目,或已到期或無使用期限之付費內容,本公司概不負責退款或損害賠償。

⑪ 第8條與第9條的情況,本公司訂定中斷服務之後30天以上的期間,這期間為了履行第10條的損壞賠償流程,需安排專門窗口來處理客戶問題。

 

第 10 條(內容的購買與使用)

①本公司得在服務中向會員提供內容,包括商品和物品(以下統稱為「物品」)。 

② 本公司得單獨提供付費或免費物品。本公司得根據政策規定付費物品之使用期限及條件,並將內容公告於服務使用指南或付款畫面,以通知會員。未另行通知之付費物品使用期限政策如下:

1. 物品可在購買日起 1 年內使用,且 1 年內未使用的物品可能會到期。對於包裝物品,打開包裝視為開始使用;

2. 在已使用的物品中,具有個別使用期限的物品得在指定期間內使用;

3. 在已使用之物品中,使用期限為「永久」之付費物品或無使用期限之付費物品(以下簡稱「無限期物品」)可自服務開始時起及在服務持續期間使用,且若服務依第 9 (3) 條停止,使用期限應截至服務停止通知時通知的服務停止日期;

4. 若使用期限屆滿或終止服務、暫停/限制使用服務,或因會員違反現行法律或故意或重大過失而終止服務使用協議,會員可能會喪失使用物品的權利等。如果使用者會員在遊戲應用程式中使用網路服務(例如透過行動裝置提供的服務)購買物品,會員可能需支付額外費用;及

5. 本公司得依據遊戲內容、餘額維護、物品政策等之變更,變更現有物品之功能或使其無法使用。在這種情況下,如果未到期的付費物品無法使用,則應按照付費物品剩餘使用期間提供等價的付費物品或點數作為補償。

③ 透過商店付費出售的商品,會員決定在付款畫面上進行購買、進行付款且本公司向會員提供已付費內容時,購買即完成。除非本條款另有規定,否則會員不得取消已完成的購買,且針對已完成的購買不提供退款。

④ 會員購買的物品根據購買方式分類為付費/免費物品。若會員持有所有付費/免費物品且已使用部分物品,則應先使用付費物品,再使用免費物品。若僅持有付費物品,使用順序應採用先到先得原則。然而,此規則的適用可能因情況而異,在這種情況下,應在服務內或透過社群或網站發佈通知。

⑤ 在屬於透過行動裝置提供的服務的情況下,會員購買的付費物品與會員帳戶資訊綁定,並可在登入該帳戶的裝置上使用。但是,如果是臨時會員,則只能在下載或安裝應用程式的裝置上使用。若發生裝置變更、號碼變更、國際漫遊等情況,可能無法取得所有或部分付費物品,在此情況下,本公司概不承擔任何責任。

⑥ 本公司得透過服務網站、社群、應用程式等提供「優惠券」。會員可以輸入提供的優惠券代碼,以優惠券兌換服務中的物品。

 

第 11 條(個人資料之保護與利用)

① 本公司應盡力依相關法律及法規規定保護會員之個人資料。就保護會員個人資料而言,相關法律及本公司另行通知之個人資料處理政策將適用。然而,本公司的隱私權政策不適用於非本公司提供的連結服務。

② 本公司不得將個人資訊用於之前通知以外的任何目的,且一旦達到目的,應立即以無法複製的方式銷毀相關資訊。

③ 視服務性質而定,與會員個人資訊無關的個人資訊(例如暱稱、角色相片、狀態資訊等)可能會向其他會員揭露。

④ 如果相關政府機關根據相關法律及法規提出要求,本公司不得在未經會員同意的情況下,向第三方揭露或提供會員的個人資訊,除非本條款與條件及個人資訊處理政策另有規定。

⑤ 視服務性質而定,可能需要其他 社交網路帳戶才能使用服務。在其他社交網站上採取的行動或分享的資訊應根據這些網站的使用條款和隱私權政策進行處理。

⑥會員在使用服務時,應妥善管理其個人資訊,且會員應對因延遲或遺漏變更其個人資訊而造成的損害負責。對於因會員可歸因於會員之事由而洩露的個人資料或對會員帳戶資訊所造成的任何損害,本公司概不負責。

 

第 12 條(本公司之義務)

① 本公司應遵守相關法律法規及本條款與條件,並忠實行使本條款與條件所訂之權利及履行本條款與條件所訂之義務。

② 本公司為了使會員能安全地使用服務,應建立保護個人資料(包括信用資訊)的安全系統,並揭露和遵守個人資訊處理政策。

③ 為提供持續穩定的服務,若發生設備故障、資料遺失或損壞,本公司應在改善服務的同時,盡最大努力及時進行維修或恢復,除非有無法避免的原因,例如無法透過現有技術解決的自然災害、緊急狀況、缺陷和故障。

④ 會員提出的意見或申訴若經認定為正當,本公司應立即處理。但是,如果難以立即處理此類資訊,得事先取得會員同意,透過電話或電子郵件通知原因和處理時間表。

 

第 13 條(會員之義務)

① 使用本公司提供的服務時,會員不得從事以下任何行為,或出於以下各款所述內容的目的或意圖行事:

1. 使用非真實姓名或他人資訊向本公司提供個人資訊,或提供虛假事實,以(例如)申請使用、變更會員資訊、贏得活動等;

2. 竊取其他會員帳戶、遊戲 ID 和密碼、行動電話號碼等個人資訊,或竊取信用卡、有線/無線電話、銀行帳戶等,以詐欺方式購買物品和內容;

3. 透過非本公司提供的服務或異常方法,進行有償轉讓、交易或交換其他服務的資料,或將其作為權利客體(提供擔保品、租賃等);

4. 未經本公司事先同意,複製、分發、促進或商業使用本公司提供的服務或透過該等服務獲得的資訊;

5. 使用本公司的服務等為自己或第三方產生財產收益;

6. 損害他人聲譽或對他人造成財產損害的行為;

7. 未經持有人同意或許可,透過竊取信用卡、手機、銀行帳戶等付款方式支付費用或收費;

8. 侵犯本公司的智慧財產權或第三方的智慧財產權、肖像權等;

9. 未經本公司核准收集、儲存、分發或發佈其他會員的個人資訊;

10. 註冊或分發電腦病毒感染的資料,利用程式(例如服務)中的錯誤,造成與服務相關的設施故障、破壞資訊等,並造成混亂;

11. 故意干擾本公司服務的運作,或傳輸可能干擾穩定運作的資訊,以及違反其他會員明確拒絕接收的意向發佈廣告資訊;

12. 假裝成其他會員,或虛假陳述與其他會員的關係;

13. 交換或發佈淫穢或粗俗的資訊、連線(連結)至淫穢網站,或發佈未經授權的廣告或宣傳資料;

14. 以投機方式參與、使用或誘導本公司提供的服務,例如用金錢賭博或其他非法方式;

15. 對其他會員造成與使用本公司服務有關的傷害,或未經本公司同意,為牟利、政治活動、選舉活動等目的使用服務;

16. 傳送、取得或散佈會導致其他會員不適、反感或恐懼的字詞、聲音、文字、影像或影片;

17. 未經授權擅自更改發佈在服務上的資訊等;

18. 使用相關法律禁止使用、傳輸、發佈等之資訊(電腦程式),使用、傳輸、發佈、散佈含有軟體病毒及其他旨在干擾或破壞本公司電腦軟體、硬體及電信設備之正常運作的電腦原始碼、檔案、程式等之資訊或資料;

19. 在未取得本公司的個別授權的情況下變更服務、應用程式等,或新增/插入其他程式、駭入/逆轉本公司伺服器,或洩露/變更程式的原始碼或資料、建立/操作個別伺服器、任意變更/竊取本公司網站及服務的部分;

20. 偽裝成或冒充本公司員工或操作員,或透過竊取其他會員的身分發佈訊息或傳送電子郵件;及

21. 其他違反相關法律或誘導或宣傳符合上述各項、違反公共秩序、道德及其他社會規範行為之行為

②對於相關法律法規、使用指南及服務,會員應查看並遵守本公司通知之注意事項及通知,不得從事干擾本公司其他業務之行為。

③ 會員不得從事商業活動(例如使用透過服務取得的且不得為交易提供或接收的服務、物品和 ID 銷售產品),不得進行駭客、透過廣告牟利及非法散布商業軟體等行為,並且禁止任何此類活動的安排或廣告。會員應對違反本規定或法律措施(例如相關組織的逮捕行動)導致的業務活動的結果和損失承擔責任,本公司概不負責。若本公司因會員的行為而遭受損害,該會員應對本公司遭受的損害負責。

④ 會員應負責管理其帳戶和裝置,並應對因管理不當或接受第三方使用而造成的損害負責。

⑤ 會員必須設定並管理付款密碼,以防止在各公開市場發生欺詐性付款。對於因會員的粗心大意造成的任何損害,本公司概不負責。

⑥ 本公司得針對以下行為規定特定規則和標準,且會員應遵守:

1. 遊戲中使用的名稱,例如會員的帳戶名稱、角色名稱等;

2. 聊天內容和方法;

3. 論壇使用與服務使用方法;及

4. 合作夥伴服務政策和其他必要事項

 

第 14 條(使用限制)

① 若會員屬於下列任何一款的情形,本公司得在通知相關會員後採取合理措施(例如暫停或限制會員使用服務),直到依據每項服務的營運政策解決相關原因為止。然而,對於每項服務營運政策中未規定的事項,在事先警告之後,得依據本條款與條件採取合理措施:

1. 在申請使用時提供的某些個人資訊屬虛假,或盜用他人的個人資訊;

2. 會員在本公司網站和服務中從事冒犯其他人士的行為;

3. 會員干擾順暢服務的進展和運作等;

4. 會員使用或散布本公司不允許之程式、利用系統錯誤、駭客攻擊或試圖損害其他系統;

5. 第三方以詐欺方式使用洩露的帳戶和密碼資訊;

6. 本公司的其他條款與條件暫停或限制使用帳戶;或

7. 違反本條款與條件第 13 條第 1 項任各款的規定。

② 若會員因違反現行法律或違反本條第 1 項各款規定而被限制使用服務,內容、物品退款等可能會受到限制。

③對於反復違反本條第 1 項及現行法令規定之會員,本公司得終止使用協議,並限制以相同個人資料或在同一地區(含相同 IP 頻寬)重新註冊 。

④ 對於已將其帳戶與其他平台裝置連結的會員,如果連結的帳戶受到使用限制,將限制該連結帳戶與其他平台裝置的使用。

⑤ 倘若報告或合理懷疑存在本條第 1 項所規定的行為,本公司得暫停會員的帳戶,直至調查完成。調查完成後,本公司應為使用付費服務之會員(使用付費物品之會員等)將遊戲服務之使用期限延長相當於暫停期間的時間,除非該人士被認定為第 1 項所述任何行為之違法者。

⑥ 會員得依本公司規定程序,對本條所訂限制提出異議。

⑦ 會員與本公司之間的服務使用協議如終止,除相關法律法規規定之情形外,本公司得刪除所有帳戶資訊,以維護更佳之服務環境。會員應單獨備份在終止使用協議之前需要儲存的資訊(例如服務),且本公司不對使用協議結束後刪除會員的帳戶資訊承擔任何責任。

 

第 15 條(服務復原規定)

①如因可歸責於本公司之事由或本服務之技術錯誤,導致角色、物品、遊戲資金等資訊遺失或變更,本公司應於客觀資料及資訊經資料確認的範圍內,復原遊戲資訊。

② 因可歸因於會員之理由而造成之損害,不符合請求復原或賠償之資格。但是,如果帳戶遭竊,則將透過相關法律程序在調查後處理恢復事宜:

1. 疏忽或魯莽的帳戶交易和管理,例如帳戶共用、轉帳、銷售等;

2. 因個人疏失造成的詐欺;

3. 違反會員義務的行為;

4. 因未能理解透過服務或通知提供的資訊而導致遊戲資訊的遺失或變更;

5. 使用交易所時,未正確檢查交易資訊(金額、數量、物品資訊、屬性等)所造成的損害;

6. 屬於正常系統使用(消耗)、過期、購買、銷售、拆解、生產、撤銷和公會解散等情況的個案;或

7. 因會員遊戲環境所造成之問題,或因無本公司故意或重大過失之網路環境所造成之損害

③ 若要申請恢復,會員本身必須在問題發生之日起 7 天內直接向客戶中心提交查詢。如果會員在 7 天後提交申請或透過第三方或其他帳戶提交申請,則本公司無法幫助會員。

④ 由於會員疏忽而錯誤購買或贈送的物品不符合恢復或取消資格。

⑤ 會員得要求刪除他們不能自行刪除的物品。

⑥ 如果在以訪客(未連結的帳戶或臨時會員)帳戶身分使用服務時,帳戶資訊因裝置變更、重新安裝、遺失、初始化、快取和資料刪除等而遺失,會員得要求復原一次:

1. 然而,在與遊戲提供的合作服務(Google、Apple、Facebook、Weverse 等)連結的帳戶暫停、撤銷、遺失,本公司很難協助恢復;

2. 就恢復帳戶而言,除非會員的身分得到確認,否則本公司不能恢復該帳戶。為了進行身分驗證,本公司可能會要求提供其他資訊,例如遊戲資訊、螢幕擷取畫面和付款詳細資料。

 

第 16 條(版權歸屬等及使用限制)

① 本公司所製作服務的所有內容的版權和其他智慧財產權屬於本公司或其權利持有人。

② 會員在服務中發佈的貼文版權屬於版權持有人,任何因會員貼文所導致的損失或問題應由會員個人負責,本公司對此概不負責。

③由會員在服務中發佈的貼文(所有材料,例如對話、影像、聲音等)可能會用於搜尋結果、服務和相關促銷,且可能在使用所需的範圍內部分修改、重製、編輯和發佈。在此情況下,本公司應遵守版權法的規定,且會員得隨時透過客戶中心或服務中的管理功能要求作出刪除貼文等操作。

④ 若本公司因會員的貼文侵犯他人的權利而收到他人的損害賠償索賠,撰寫貼文的會員應積極配合,對本公司作出賠償,且若本公司未獲賠償,會員應對此承擔責任。

⑤對於在使用服務時獲得的資訊,會員不得將其版權和其他智慧財產權屬於本公司或第三方的資訊用於商業目的,或允許第三方未經本公司或第三方事先同意,透過複製、傳輸等方式使用該資訊。(包括編輯、出版、表演、分發、廣播、創作衍生作品等,以下相同。)

⑥就服務內容(包括角色、影像、音源等直接內容,以及服務相關資訊等間接內容)而言,會員應允許本公司在下列條件下、以下列方式使用通訊、影像、聲音和所有材料和資訊(以下簡稱「會員內容」),包括會員或其他會員透過服務上傳或傳輸的對話文字:

1. 進行其他變更,例如使用、編輯或變更會員內容的格式(可以任何形式使用,例如出版、複製、表演、傳輸、分發、廣播、創作第二作品等,並且使用期間和地區沒有限制);及

2. 未經建立會員內容之會員的事先同意,會員內容不得出於商業目的出售、出租或轉讓給第三方。

⑦ 若第三方因版權問題而對會員之貼文等提出異議,經認定為正當,或屬於第 13 條所禁止之內容,本公司得不經事先通知即刪除或拒絕註冊,且因版權及侵權問題而暫停貼文之事項,應受版權法及相關法律之約束。

⑧ 如果使用協議(例如本條款與條件項下的服務)終止,會員必須立即刪除或歸還本公司的所有內容,包括遊戲客戶端等。

⑨ 其法律權益遭本公司經營的佈告欄上發佈的資訊侵犯的會員得要求本公司刪除該資訊或發佈反駁貼文。在這種情況下,本公司應及時採取必要措施並通知申請人。

⑩ 本條於本公司營運服務期間有效,且即使會籍終止後仍繼續適用。

 

第 17 條(社群服務)

①社群服務係指本公司提供之佈告欄等服務,讓許多會員可自由交換意見、就感興趣之特定主題和目的交換資訊,並促進友誼。 

②會員得透過連結合作夥伴服務帳戶或本公司提供的其他方式使用社群服務。

③ 如果會員註冊使用社群服務,可能會向管理人員揭露會員資訊,以便順利運作服務。

④ 在社群服務與合作夥伴服務一起提供的情況下,如果會員失去或終止合作夥伴服務中的會籍,則可能無法提供正常服務。

⑤ 本公司得將保護會員權益及提供健全社群服務的必要事項納入使用條款或在單獨政策中規定,會員有義務遵守。為通知會員營運政策或個別政策的內容,本公司應透過在服務或社群服務中發佈或提供連線畫面的方式通知會員。

 

第 18 條(廣告之提供)

① 本公司得於服務內刊登與服務運作相關之廣告。此外,本公司得基於商業目的,使用文字簡訊(透過短/長訊息服務)、推播訊息、電子郵件等方式,向會員傳送各種視為必要的資訊及廣告資訊,但必須取得會員的事先同意。但是,如果會員不想接收廣告資訊,會員得隨時撤銷同意,且本公司不得在會員拒絕接收後傳送該等資訊。

② 透過本公司提供的服務內的橫幅或連結,會員可能會連結到其他公司提供的廣告或服務。

③ 依據第 2 項規定,會員參與、與第三人溝通或交易廣告產品或服務,不屬於本公司服務範圍內,不保證其可靠性及穩定性,且本公司對該等行為所造成之損失及損害不負任何責任,除非本公司蓄意或有重大過失,致使損害發生或未能採取必要措施。

④ 本公司得出於改善會員服務及向會員介紹服務之目的,要求會員提供額外資訊,且會員可接受或拒絕此要求。

 

第 19 條(付款)

① 使用服務之付款得透過本公司預定之方式支付,申請使用付費服務之會員應依本公司所定方式確實支付費用。

② 倘若使用外部平台提供的支付服務,原則上內容購買價格的收取和支付應受平台營運商制定的政策或方法等約束。每種付款方式的限制得根據本公司或平台營運商或政府政策所制定的政策進行調整。

③內容購買價格如係因匯率、費用等因素以外幣支付者,實際帳單金額可能會不同於服務商店所顯示之價格。

 

第 20 條(訂閱之撤銷及購買金額退款)

本條款內所訂定的內容與會員撤回權利的居住地,僅例外適用於以下列地區。

1. 韓國

2. 香港

3. 澳門

4. 台灣

① 如果此條款適用,會員可以在完成購買後的 7 天內撤回購買,但僅適用於直接購買且未使用的付費內容。

② 雖前述段落已有規定,但在以下情況,本公司可能限制會員撤回其購買,此時本公司將根據相關法律與法規的內容採取行動。

1. 由本公司或第三方免費提供的內容,例如禮品和活動;

2. 購買後立即使用或直接應用於服務的內容;

3. 包含額外利益或組合銷售內容的內容,其中額外利益已使用或部分使用且無法復原;

4. 打開可視為使用情況的內容,或一經打開即確定有效的內容;或

5. 付費內容,例如因會員的原因而遺失或損壞的物品。

③內容依第 2 項各款規定無法撤銷者,本公司應在會員能輕易看到的地方清楚顯示事實。若本公司提供內容之試驗產品(允許暫時使用,為體驗而提供)或難以提供此類產品,本公司應採取措施,確保會員行使撤銷訂閱的權利不會因提供有關內容的資訊而受到阻礙。若本公司未能採取相關措施,會員得撤銷訂閱,儘管第 2 項各款有限制撤銷訂閱的理由。

④ 儘管有第 1 項和第 2 項的規定,如果購買付費內容的內容與展示/廣告的內容或購買協議的內容不同,會員得在內容提供之日起 3 個月內或他們知道或可能知道事實之日起 30 天內撤銷其訂閱。

⑤ 根據第 1 至第 4 項的條款內容執行撤回購買時,本公司應立即收回會員的已付費內容,並啟動撤回購買所需的程序,例如請求提供付款服務的第三方平台(以下簡稱「第三方平台」)在 3 個工作日內取消已付費服務的付款。

⑥ 若會員撤回其購買,本公司可能會透過第三方平台確認該會員的購買紀錄。此外,本公司得透過會員提供的資訊聯絡會員,以確認其合法撤銷理由,並可能要求提供其他證明。

⑦ 在退還上述支付款項時,如果會員透過信用卡或《電子商務的消費者保護法》(Act on Consumer Protection in Electronic Commerce) 執行細則規定的其他付款方式支付該筆款項,本公司將要求提供付款方法的商家立即暫停或取消付款。然而,如果本公司已自支付供應商收到款項,則應將款項退還給該支付供應商並通知消費者此事。如果會員在「第三方平台」上使用信用卡或《電子商務消費者保護法》執行細則規定的其他付款方式購買付費服務,則本段落內的程序可以透過第三方平台進行。

 

第 21 條(未成年人的法定代理人取消協議)

① 如果未成年人未經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而付款,其本人或法定代理人得取消相關付款。然而,若未成年人支付付費服務的費用在法定代理人允許的範圍內,或因未成年人的詐欺而引起,則取消可能會受到限制。 

②付費內容購買協議的一方是否為未成年人,應依付款所用的裝置、執行付款人士的資料及付款方式名稱決定,本公司得要求提交證明使用者為未成年人及法定代理人之文件,以確認取消行為正當。

③ 若要求退款,本公司得於檢查購買明細後,要求會員另送一份身分證明文件,會員須以傳真等方式,將要求之文件提交給本公司。在這種情況下,退款應基於裝置持有人的帳戶。但是,如果法定代理人以會員是未成年人,在驗證持有人的身分或帳戶時有困難為由代表會員要求退款,則可能需要提供額外的證明文件,一旦確認法定代理人,可以用法定代理人的帳戶進行退款。

④ 本公司應盡最大努力自收到前項所述之會員文件之日起盡快完成退款。

 

第 22 條(錯誤付款之退款)

① 若因本公司之蓄意或過失導致付款錯誤,應將款項退還會員。然而,若因會員故意或因可歸因於會員之原因而產生付款錯誤,本公司退還款項所產生之費用應由會員在合理範圍內負擔。

② 根據第 1 項退還超額付款應取決於會員使用裝置的作業系統,並應根據各平台營運商或公司的退款政策進行。但是,如果是 Apple App Store,會員必須直接向 Apple App Store 申請退款。

③ 因下載應用程式或使用網路服務而產生的通訊費用(通話費、數據費等)可能不得退款。

④ 會員在無需付費情況下使用服務期間免費獲得的內容,或由本公司透過內部或外部聯盟活動等免費提供的內容,不符合退款資格。

⑤ 本公司可能透過會員提供的資訊聯絡會員,以處理錯誤付款的退款,並可能要求提供必要資訊。本公司應在收到會員退款所需資訊之日起 3 個營業日內退款。

 

第 23 條(協議終止) 

① 如果會員在任何時候不想使用服務,得透過終止其會籍終止使用協議;會員得透過遊戲內退出程序和客戶中心終止會籍。刪除應用程式或終止與合作夥伴服務之連結,不視為終止使用協議。

② 若會員申請終止會籍,本公司得驗證該會員是否為會員,若會員被識別為該會員,應依據會員申請書採取措施。有關終止會籍後個人資訊之處理,應遵循本公司的個人資訊處理政策。

③ 會籍終止完成時,會員在服務內持有的所有遊戲使用資訊應以不可恢復的方式刪除,且會員在退出後 1 個月內將無法註冊成為會員。

④ 如果會員屬於下列任何一款規定的情形,本公司得通知會員並終止使用協議:

1. 在申請使用時輸入的所有個人資訊均為虛假或盜用他人的個人資訊;

2. 會員竊取他人的付款資訊,或透過詐欺行為進行交易;

3. 會員使用本公司不允許的程式、利用系統中的錯誤、駭客攻擊或對其他系統造成損害;或

4. 會員違反本條款與條件第 13 (1) 條的任何一項,或經本公司多次暫停或限制使用服務。

⑤本公司依前項規定終止或暫停使用協議後,會員不得使用服務與內容,已支付之內容購買金額、數據通話費、月租費等亦不得退費。

⑥ 如果出現嚴重原因導致會員無法持續本協議(例如出現本條款與條件及各種政策禁止的行為),本公司得規定暫停服務使用的期限或終止使用協議,並且如果在特定 IP 頻寬中反覆確認有大量濫用、駭客攻擊或使用非法程式,則可能暫停相應 IP 頻寬的服務使用。 

 

第 24 條(損害賠償)

① 若本公司因會員違反本條款與條件而遭受損害,會員須負責作出損害賠償,除非並非其故意或疏忽所致。

② 若本公司因會員在使用服務時的侵權行為或違反本條款與條件而遭受非會員之第三方的損害賠償索償、訴訟或異議,會員應自行承擔及自費對本公司作出賠償,且若本公司未獲賠償,會員應負責賠償本公司所遭受之損害。但是,本公司應對歸屬於本公司的部分負責。

③ 若本公司與個別服務供應商簽訂關係企業協議,並為會員提供個別服務,若在會員同意個別服務條款及條件後,由於個別服務供應商的原因而造成損害,則個別服務供應商應對任何相關損害承擔責任。

④ 會員向本公司購買之付費內容如因可歸責於本公司之事由而遺失,本公司應將其恢復至遺失前的狀態,且若無法恢復或難以恢復時,應以同種類及類似價值之付費內容再次提供。但是,如果無法提供同種類和類似價值之付費內容,本公司應退還會員先前付費內容的購買價格。

 

第 25 條(免責)

① 對於會員刪除免費提供的服務或本公司提供的內容或帳戶資訊而導致的損害,本公司不承擔任何責任,但因本公司的故意或重大過失導致的損害除外。

② 若因無法以目前技術解決的技術瑕疵或自然災害、緊急情況、展覽等其他不可抗力事件導致無法提供服務時,本公司不負責提供服務。

③ 若會員因電信服務供應商停止或無法正常提供網路服務而遭受損害,或因裝置本身、號碼或作業系統 (OS) 版本、國際漫遊或電信公司變更而無法使用全部或部分內容,而發生損害,本公司對相關損害概不負責,除非損害是本公司故意或重大過失所造成。

④ 如因不可避免的原因(如提前通知的設施維護、更換、定期檢查、施工等)暫停提供服務,則本公司不承擔責任,除非是由於本公司的故意或重大過失所致。

⑤本公司提供之部分服務可能會透過其他業者提供,若無故意或重大過失,本公司對於因其他業者所提供之服務所造成之損害不負任何責任。

⑥ 除非會員有不可避免或正當的理由,否則因可歸因於會員的原因而暫停或使用服務或終止協議,本公司概不負責。

⑦ 若會員因疏忽管理密碼或身分驗證方法,或未能充分注意防止竊盜、偽造或篡改,而導致在使用服務時遭受損害,或由第三方未經授權付款,本公司概不負責,除非損害是由於本公司的故意或重大過失所造成。

⑧ 對於因使用者的裝置環境和裝置設定導致的惡意程式安裝等問題,以及由此導致的損害,或因非可歸責於本公司的網路環境導致的問題,本公司概不負責。

⑨ 本公司提供的服務可能會根據會員的個人行為產生各種結果,對於會員的任何損失或未能取得預期結果,本公司概不負責。此外,對於會員選擇等造成的損害,若本公司無故意或重大過失,本公司不承擔任何責任。

⑩ 對於因可歸因於會員之原因而產生的問題(例如存取假冒本公司服務之網站,或存取 APK 變更之網路服務等),本公司不負任何責任。

⑪ 對於會員或第三方在服務內或網站上發佈或傳輸的資訊、資料、事實的可靠性、準確性等,若本公司並無故意或重大過失,本公司概不承擔任何責任。

⑫ 本公司並無義務透過服務介入會員之間或會員與第三方之間的爭議,並且不負責賠償由相關爭議引起的損害。

⑬ 對於因可歸責於會員的原因造成的任何問題(例如因會員的裝置錯誤或輸入錯誤或不輸入個人資訊或電子郵件信箱而造成的損害),本公司概不負責。

⑭ 臨時會員持有的訪客帳戶可能因與本公司服務無關的外部因素(例如平台裝置和網路服務錯誤)而被刪除。在此情況下,在本公司無故意或重大過失的情況下,本公司不承擔任何恢復或賠償責任。

⑮ 本公司得根據相關法律和政府政策限制會員的服務時間等,並且本公司不對這些限制導致的任何損失負責。

 

第 26 條(會員通知)

① 如有必要,本公司得透過電子郵件信箱、電子備忘錄、服務中訊息、簡訊 (SMS/LMS) 等方式通知會員。

② 在通知所有會員的情況下,可在服務內發佈超過 7 天或顯示彈跳視窗等方式,取代前項所述的通知。

 

第 27 條(條款與條件以外之規則)

本條款與條件未規定事項以及本條款與條件的解釋應受相關法律法規、本公司制定的營運政策和商業慣例約束。

 

第 28 條(可分割性)

如果根據適用法律或會員居住地之有管轄權的法院裁定本條款的任何部分無效或不可強制執行,則該部份後按照相關法務解釋為最能反映本公司原始意圖的內容,且本條款的其餘部分仍然有效且可強制執行。

 

第 29 條(管轄法院和準據法)

① 根據會員居住地而定,本條款的適用法律應受以下內容所規定的法律的管轄與解釋。此外,無論會員居住地在哪裡,本條款均明確排除《聯合國國際貨物銷售合約公約》(簡稱「CISG」)的適用性。

1. 如果會員的居住地為大韓民國或任何其他不屬於以下任何項目的地區:大韓民國法律

2. 如果會員的居住地為日本:日本法律

 

② 本公司與會員間就服務使用產生之爭議,須經雙方協議友好解決。

③ 若第 2 項內的爭議未能和平解決並且提起訴訟,管轄法院應為下方明定的法院。

1. 若會員的居住地為大韓民國:根據大韓民國法律決定的法院

2. 如果會員的居住地為日本:東京地區法院

3. 如果會員的居住地不屬於任何其他項目的的任何其他地區:大韓民國首爾西部地區法院

 

 

附錄 1

本條款與條件自 2024 年 4 月 2 日起生效。請參閱以下連結,查看舊版的使用條款。

先前使用條款列表

  • 使用條款 V1.0 (生效日期 2023 年 9 月 26 日)